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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8-30
可望不可及的“网络乌托邦” - [时局]

上个月去上海出差,在人家办公室里百无聊赖的翻杂志,发现某电影月刊有一篇Fling(欺骗我)的影评,四个小标题分别是:XX爱讲冷笑话、XX这么牛逼了还是没有妞爱他、当时XX就震惊了、回想往事XX就一阵恶心。这几个小标题我还是挺面熟的,毕竟在豆瓣一年不是白混的,这应该是几个很有人气的小组名字。再看整篇影评的语气用词,也很有豆瓣评论的特点——随意、文艺腔又脂粉气。
我想说的是,这并非是一个偶然案例,我已经看到不少平面媒体从网络上撷取灵感、甚至收集口水的现象了。书籍的话暂且不论,单就报刊杂志类纸质出版物来说,它除了备忘录的功用外,还剩下多少实用价值呢?与网络媒体相比,它既丧失了全部的时效性,又在趣味性上大打折扣(需要更加严格的文字和图片审查),更重要的一点是,其信息获取费用明显要高于网络,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!试想,我买一本当月的电影杂志,印刷精美定价昂贵,结果发现它推荐的电影早就可以下载而且饱经热议,它提供的图片毫无新意、影评陈词滥调,岂不是冤枉至极?
从传播速度和开放程度上来看,网络当然是个好东西。有人非常乐观的认为未来的一切人类活动,购物、会议、工作甚至做爱都可以在网上进行,也有人对网络上的集体无意识感到悲哀,进而发问:网络有什么用?众口纷纭,光说不练。这个问题的提法就没意思,就像问hip-hop有什么用、抽象画派有什么用一样,你想要什么样的用处呢?网络本身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,不能说因为有了一种渠道的言论表达、内幕曝光,就指望其行之有效的根治社会之弊病。作为一个中国公民,我们有理由对网络心怀感激,它毕竟在帮助很多人脱离蒙昧状态上居功至伟。蛇在引诱夏娃吃禁果时说出了实情:你们吃了并不会死,而是眼神明亮,如神般能知善恶。如果说网络文化是一种禁果,那么有罪的既不是网络,也不是网民,而是先验性霸占话权、用标准和规则混淆视听的神祗们。
网络文化的所有危险在于非理性和党同伐异。梁文道在谈论网络文化时指出:原来开放的世界变成了一个个自我封闭的小教派,每个教派的成员都在自己的团队里找到了归属,天天反刍同类人的意见,日日巩固原有的主张。最后,我们都成了不同俱乐部的“网友”,看不见“公共”的存在,却肯定各自真理的终极,和部落没有什么两样。除此之外,我还得替梁兄补充两句:这些部落之间要么老死不相往来,要么势如水火,然而思想是不可妥协的、观念是不可统一的、语言又是充满歧义的,因此在这些交缠的巴别塔下,充满了喧哗和骚动、变乱与迷茫。
在网络文化与现实政治不断交融、激化的今天,理想主义者总希望有朝一日,互联网能够聚集起足够强大的声音,体现普世价值的人性化姿态和话语权的解放。我也曾这样冀望过,现在看得明白些,不由的就想泼泼凉水。或许我们可以将这种理想形态称为“网络文化共同体”(Web-culture community),显然这是个意义含混的词组,它在哲学、政治、文化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,连在理论上构建都是步履维艰。
首先,网络社会的成员同样是现实社会的组成,几乎囊括了各种不同收入和知识水平的人群,那么如何保证言论权利的平等?最明显的,上网本身就是一个准入门槛,客观上对社会底层意见造成了拦阻,而他们是最需要舆论支援的。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在代言时,是否有能力作出清晰的表述?如果用网站来打个比方的话,大多数活跃在时事评论前沿的所谓知识分子,有些人像豆瓣,有些人像牛博。前者连鸟毛都被阉掉了,一天到晚自我催眠的自娱自乐;后者就是一副“听我话,否则我抽你丫”的流氓救世主姿态,闹的像个菜市场。指望他们引领民众汇聚起成形的网络文化?笑话。
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。当代政治学要遵从的原则是: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,国家应该以平等的关心和尊重对待其公民,此即谓“平等主义高原”,使得我们可以在不平等的现实基础上追求平等。但是,在网络上实现“平等的对待”又谈何容易?
至少存在两种意义上的平等,一是在规则制度面前的平等,二是共同体成员身份的平等。表面上看起来,人人都有网上言论的自由,实际上我们都知道这样的“自由”转个身就要撞到鼻子。而且每个人对网络资源的占有能力和兴趣倾向非常不同,全中国99%以上的比特是用来娱乐的。人们是有权娱乐的,这毫无疑问,但过分的娱乐毕竟导致了严重的信息浪费,因为网络资源的作用与网民角色的发挥密切相关,那些全神贯注于八卦新闻的人是不可能明智的探讨政治议题的。而且占有网络资源的不平等导致了影响力的不平等,许多网络名人们占有着大量的网络资源,可他们的总体素质实在是不敢恭维。名人们放个屁,马上就有一大群人跟着讨论该屁的香甜,并进而对名人的饮食冷暖等作出科学有据的推断,而有些地方死了人、闹出事、把清白无辜的公民妄加牢狱,网民们却常常是或主动或被动的闭目塞听。
由此推进便可提出另一个重要的问题,假设“网络文化共同体”得以在概念上成立,那么成员之间如何建构价值观念?有些成员热衷于谈论政治,但有些成员只愿意谈论自己的主观趣味,但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点:反对控制。假定我认为,一个愿意探讨自由、权利、社会正义的人比一个半夜上开心网偷菜的人更适合作为共同体成员,但我无权说服后者放弃游戏的权利来与我谈论枯燥的政治。共同体生活方式是一种自然养成的信仰,无论在客观上看起来多么正当,都不可以强制实施,否则就是背离了网络自由的初衷。饭否上曾经有过这样的争执,最后结论是,谈政治的谈政治,谈娱乐的谈娱乐,两不相涉便好。两不相涉,满足了“反对控制”的大前提,但也证明了“共同体”的乌托邦属性。
来做一个小小的总结。由于智识水平、社会地位、网络资源占有程度以及趣味倾向等诸多因素限制,一张网络就像一片深浅差异极大的海,表面的波涛汹涌之下,并无短期内形成巨大规则洋流之可能。我不能弃杖为蛇,也不能取水作血。傲慢的脸色和卑微的心,不是愿你懂我,不要你听信我。信息遍地,观念自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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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8-23
偏离《海盗电台》主旨的摇滚看法 - [影像]
先说句题外话。看完《The Boat That Rocked》之后我登陆IMDB官网,特意想看看摇滚乐高度发达的国外,洋人们是否对此片有些精彩透彻的评述,结果令我非常失望。且用我拙劣的英语狂言一句:You Yankees’comments are really really sucks,all you need to do is kiss my ass。电影拍的很好看也很痛快,冷笑点颇多,达到了“have fun”的效果,但电影内外可以挖掘的内容太丰富,我宁愿一如既往的借题发挥去读解。

摇滚乐的热潮是古典音乐家的梦魇
一、摇滚之光
时至今日,大多数人仍然把摇滚当作一种噪声隆隆、吵闹不堪的音乐而加以排斥,另一方面,其标签化意义又被诠释的过于随意而夸张。其实广义的摇滚乐何其宽泛,且不寻根溯源,就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节奏布鲁斯开始,摇滚乐也有了近70年的发展里程。从节拍律动、曲式结构、和声调性、配器手法等创作形式上来说,当代音乐十之八九都可以收纳于摇滚乐的分流中,换句话说,如果你真要声明拒绝摇滚的话,那恐怕只能听听古典音乐和传统的民族音乐了。
摇滚,无关年龄、性别、种族和方式。
当然,现在得到普遍认同的是,摇滚作为一种精神气质被反复提及。怎样的一种气质呢?三言两语也难以梗概,其精髓应该说是“哪里有压迫,哪里就有反抗”,关键是对个人自由的向往和系统规则的敌视。影片的主角是一群DJ身份的老摇民,他们聚居在一条四处飘荡的游船上,通过电台不停的播放摇滚宣泄自己的情感,传达世俗的快感。当然这并不是电影的重点陈述,Richard Curtis还是意图展现摇滚在被缚和抗争之间流离的光彩。传教士控诉摇滚的堕落,当局害怕摇滚的无政府倾向,然而斗士们会保持嗤之以鼻的姿态:“炮弹会杀人,枪会杀人,但一个F开头的单词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?”政府的审查和压制来的再猛烈,他们依然要用不羁的音符挑逗当权者僵直的神经和人们贲张的血脉。嘿,我得说作为一个有点听摇资历的人,看这样的电影还真是够爽!
摇滚作为青年们血性张扬的旗帜自然无可厚非,不过真要说通过摇滚来改变世界,恐怕巴迪·霍利都要从坟墓里笑醒。摇滚精神并不是理性产物,它既可以鼓励人解放思想,也容易诱导人意志沉沦,我们不妨设想一种摇滚式的大同社会,人人皆有追逐自由之意向和决心,以及不受束缚的生活方式,恐怕那也并非极乐净土,为何?
Jim Hendrix可不在乎自己为后代带来了什么,钻研音乐和沉溺毒品只是为了让自己在越战的阴霾下High一点。
首先一点,摇滚是拒绝道德说教的,这就意味着公共政策制度无法建立,社会共同体无法形成,因为政策的合理性源自道德的合理性。摇滚努力说服大众去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,背叛单一信条的催眠,这看起来当然很好,不过肯定要破坏社会文化的同质性。吸毒、多个性伴侣、同性恋,摇滚都将包容,任何一个头脑理性的成年人即使不认同,也无权干涉——除非以上行为侵害到你本人。歧视吸毒者、排挤同性恋的做法,应该被喝止和纠正,我想现代公民理应具有这样的素质。但是有一个明显的事实不容忽视:摇滚最宝贵的批判精神是不足以治世的,因为其倡导的是一种“消极自由”——即免于被“强迫自由”的自由。
摇滚追求自由意志和独立思想,这自然是很好的,不过自由的概念需得考量,自由有消极和积极之分、实际与形式之分等各种范畴论。那么摇滚追求的到底是什么样的自由?怎样的自由才有倡导与实现的价值呢?郝舫在《伤花怒放》里极力推崇以·伯林对于自由的区分,强调消极自由所带来的多样性,然而伯林的这种区分是有局限的,粗略的讲,他忽视了自由实施的条件。设想一下两位摇滚青年,张小猫同学想成为一个艺术家,他喜欢POGO,喜欢演唱会,喜欢摇滚偶像的长发和彩色文身,然而除此之外却所知甚少,他只是对一种有妞有酒的牛逼生活万般向往。王大狗同学也想当艺术家,他为此了解了很多有效信息,他有着起码的艺术细胞和技术基础,他知道成功的机会和生活的真相,以及艺术家可能面临的生活窘境,并对此抱有准备,更可贵的,他还有点人际交往的能力。那么我们可以想见,也许几年后王大狗可以在音乐节的舞台上潇洒的伸出中指,而张小猫依然湮没在台下的人群里,努力探伸着“撒旦之角”。就同一个想法而言,占有信息并理性思考的人看来更为自主,更有机会去追求心目中的自由。
消极自由观认为,只要没有人(政府、家长、道德)阻止他,只要个人具备能力,那么他可以自由的去做任何事,这种观点拒绝认为可能存在着自由的内生障碍。每个人都有理性和非理性的自我,这两者的冲突就会干预到自由的选择。而酒神一般的摇滚精神当然是非理性的,即使有政治诉求,也不可能进行政治参与。因为政治参与一方面涉及“通过政治自我实现”,一方面涉及“在政治和法律约束之下寻求自由”,你总不能想象摇滚歌星正儿八经的施政吧?摇滚的光采就在于反对教条、批判现实、冲破禁忌,如此激越的立场怎么可以与规则妥协?
另外,摇滚尽管有终极诉求的,但基于个人主义的诉求容易强调权利,而与义务和责任脱钩。美国法学家Wesley Hohfeld有一个假设:A对X拥有权利就意味着他人有义务让A拥有X,拥有一个权利就是拥有一个正义的要求,这种要求意味着对他人的义务。摇滚歌星向台下撒尿是一种权利吗?当然不了,尽管如此行为让他本人爽了甚至也让部分狂热的歌迷爽了,但这种快感并非是要求他人义务给予的充分理由。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今短短几十年时间,由于知识分子退隐于象牙塔,摇滚代劳了一部分的社会批判功能,对一切不合理都提出了抗议:战争、父权、无休止的工作、警察和监狱、美国国际政策、暴力种族主义以及环境污染,甚至于摇滚乐本身。但抗议归抗议,摇滚毕竟只能提供一定的精神资源,而不具有基本的可操作性。毒品和性爱固然可以成为摇滚青年气味相投的纽带,但要联结成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来改造社会,这落脚点又在哪里呢?

我们的国家需要真正的摇滚来给点刺激,但别指望摇滚去拯救什么。
大海,孤舟,自由电台,无数的黑胶唱片和昼夜无休的狂欢派对,影片的格调显然具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。导演让摇滚电台的巨轮在体制的压迫下轰然沉没,然而摇滚不死,随着千万条自发前来救驾的船艇接纳了英雄,摇滚似乎是融入了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,这是对摇滚年代的热情讴歌,这是一个有些虚伪的圆满结局。回到影片,像Simon、Carl,还有那个糊涂老兄,气象预报员等等,摇滚主宰了他们的青春,但未必会主宰他们一生。那些习惯于在摇滚歌星的后台和巡演巴士里张开双腿的姑娘,大多也将嫁作人妇,或者像Courteney Love一般俗不可耐。年轻的激情和反叛的勇气,在摇滚之火的冶炼下,有人灰飞烟灭,有人精光闪耀,余烬之中最宝贵的遗物,只是一种不屈的人生心态了。
二、乐之暗面
Richard Curtis很会用一种叙事手法——泼冷水。当小帅哥Carl眼看要和Marianne嘿咻一番时,刚才还羞颜多娇的小美女得个空就钻进了电台明星Dave的被窝。当Eleonore一身纯洁的白纱奔向情郎时,Simon俨然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,不过美丽的妻子新婚之夜后就和爱慕已久的万人迷上了床。这些事挺给我们观众添堵的,但也很符合当时年轻人的行为举止(当然现在也是一样),性的禁忌已经被摇滚彻底打破,人们在追求私己自由的同时,不免会伤及别人的感受。影片对于摇滚不光彩的一面,也就这么一点小小的提示,真实的情况可不是这么小儿科的。
长久以来,摇滚被人们当作洪水猛兽般的存在,官方对其无政府主义倾向极为不满,保守的家长们将狂放的摇滚歌星视作撒旦的使者。吸毒、淫乱、非法集会、特殊性取向,甚至连演唱会现场躁动而热烈的气氛也令卫道士们惊恐无比,如临世界末日。其实这又算什么,小事。几十年摇滚史上,真正现出撒旦面容的,是暴力和流血的时刻。
1969年美国巡回演唱时,The Rolling Stones乐队在加州altamont Speedway举办演出,在The Grateful Dead乐队的建议之下,滚石竟然请了臭名昭著的飞车党“地狱天使”(Hell's Angels)来维护演出现场的秩序。为刻意制造情绪,滚石等到太阳下山时才上台,现场的焦躁气氛一触即发,而当Mick Jagger的吉他插电后,一切都已失去控制。人们尖叫推搡、注射毒品、酗酒无度,有人当场强暴女孩,有人呕吐至昏厥,当事者回忆起来都是心有余悸:“简直就像是人间地狱”。惟恐天下不乱的飞车党在人群中不断制造事端、引发斗殴,最后导致四人惨遭杀害。发生在演唱会的暴力事件持续了整个摇滚史,今年绿洲乐队的演唱会还发生了大规模骚乱。与此相比,Lou Reed现场推射毒品、Jim Morrison袒露老二、AC/DC的Angus Young脱裤等在摇滚现场时有发生的即兴活动简直是开胃小菜。

altamont的现场气氛,甚至比邪教集会更加晦暗。
朋克乐队“性手枪”的主要成员席德·维希亚斯(Sid Vicious)和他的女朋友南茜是一对著名的摇滚鸳鸯,Sid的音乐完全是渎神和极端主义的,他对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憎恨。1978年10月,他因谋杀女友而被捕,次年年初在候审期间,他被发现死于吸毒过量。不胜枚举的摇滚歌星自杀、自残行为,以及歌特金属、死亡金属里散发的颓靡气息,长久以来让生性温和的人们视为瘟疫。

Sid&Nancy的生活方式当然是极不健康的,可那些情趣健康的英国中产阶级真的有脸来指责他们吗?
1999年4月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哥伦拜恩中学(Columbine High School)发生校园枪击事件。两名青少年学生艾瑞克·哈里斯(Eric Harri)和迪伦·克莱伯德(Dylan Klebold)杀了12名学生和1名教师,造成其他24人受伤,两人接着自杀身亡。事件发生以后,大量的争论聚焦在犯罪动机追问上,玛丽莲·曼森和德国战车乐队因此饱受舆论攻击。将此责任归结到重金属音乐的不良影响上,未免以偏概全。不过今年路易斯安那又发生校园枪击案,男孩向老师头部开枪打偏后自杀未遂,这小子确凿是狂热的曼森迷。
为了抵抗体制和令人绝望的现实,摇滚就像一个死气沉沉的家族里新生的小杂种,不守规矩、游戏人生,家长的鞭子在他桀骜不训的脊梁上抽出残忍的伤痕,旁人异样的目光让他不屈不挠的心志倍觉轻蔑和嘲讽。他努力经营着自己虚无的理想国,眼神警惕、心思混乱。他像一把双刃剑,反抗着不公的待遇,同时伤害着无辜的自我;他是天使与魔鬼的共同体,时而悲悯人世,时而误入歧途。这是摇滚的错吗?我宁愿认为,摇滚还是一种具有“和平与爱”本质的文化现象,但激情的点燃使得长期处于自制、他制的人群陷入集体狂热,丧失了个人判断力和约束力。破除摇滚因狂热而产生的极端性,唯一的方法还是固守自我。
三、原声音乐
对于一部旨在纪念摇滚光辉岁月的电影来说,原声理应选取六七十年代的代表作更为恰当,但除了《My Generation》等少数歌曲以外,大部分都是九十年代以后的。不过耳朵倒不会有什么意见,都属于摇滚乐里比较好听的那部分,值得收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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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这几年接近退休状态,用他的话说是“做做理论研究工作”,看来是比较闲的。我也是一年半载不着一次家的人,就寻思着给老爷子找点事儿。前些日子在餐桌上,听他回忆当年,就说起年轻时养狗的故事。那时在农村里,我爸捡条土狗,养起来不费劲,狗还特别听使唤。可是农村条件苦,一帮小青年常饿肚子,就打起了狗的主意。可是那狗贼精,一伙人就是抓不住,回头还是央我爸来帮忙。这乡里乡亲的,我爸也板不了脸面,就酸着鼻子把狗唤来了,那狗也知道怎么回事,一边蹭人一边淌眼泪,顺从着被吊死了。
讲完这事,我心里也难受得紧,随即决定给老爷子买条狗作伴,这事交给小邪张罗。经充分讨论,我们首先建议要买大狗,斯瓦辛格牵着一条小狗走在大街上的反面典型实在是太不正经了。金毛、阿拉斯加、古牧、萨摩耶一圈看过来,老爷子态度不是很积极,我猜是嫌它们过于温顺,不符合他对狗的印象。最后搞出来哈士奇的图片,老爸就显得饶有兴致,于是当即拍板,立马联系卖家上门看狗。
小哈挑回来之前,完全一副泰然自若的大将风度,兀自趴着睡觉,偶尔抬头睥睨我们一下继续休息。小哈的小名叫兵兵,老爷子起的,两条腿的兵他带了二十多年,第一次带四条腿的。大名叫甘地,我起的,老爷子认的的干儿子自然是我干弟了。兵兵睡醒之后就开始闹腾了,开始在屋子里巡游,啃咬它认为重要的战略性物资——比如拖鞋什么的。虽然只有一个月大,兵兵的牙长的忒好,手指放进他嘴里还有点疼。作为一只纯正的西伯利亚极地犬,兵兵还是很讲兄弟情谊的,上门就送了我五针狂犬疫苗——这家伙嘴一张咬住我脚踝,松口时我发现皮都破了。
按照我爸的理念,狗爱咬东西是天经地义的事,他现在宠着还来不及,才不管呢。所以我一边要给他辅导现代家庭养宠物狗的基本常识,另一边要忙着当兵兵的炊事班长和训导主任。天热,哈士奇的胃口就不好,我得把幼犬狗粮先拿热水泡软,再用凉水冷却,调进肉味,再威逼利诱兵兵吃饭。然而总是明月照了沟渠,赔笑惹了嘴巴,兵兵在吃喝方面显得相当清心寡欲,我都想给它灌点蓝瓶补补锌了。另外,作为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自由主义者,兵兵对笼子恨之入骨,一入其中便狂吠不止:嗷,嗷,嗷,嗷嗷,嗷嗷嗷,嗷呜~~~噫,还真是根正苗红,狼叫都出来了。叫的烦了,我只好把它捧起来做思想工作:你丫没完了啊?小样你日子过的已经很滋润了,起码比哥滋润是不?就算哥委屈你了,你看看我们勤劳善良的中国人民,饱受了不公正待遇都忍气吞声,能不能入乡随俗学着点?兵兵眨巴眨巴它的蓝眼睛,一仰头又来一声:嗷呜~~~~妈的一点思想觉悟都没有,我只好趴下身子和它对吼,它嗷一声,我汪一声,它再嗷,我汪的更大声,最后我们俩都怒了,扯着嗓子开始猛嚎,以我灰溜溜的跑去喝水而告终。
养狗宝宝的难度和养孩子差不多,兵兵三番五次的起夜,我和老爸就得轮流起来伺候。两点钟刚睡下,四点又惊闻狼嚎,我双眼血红面容憔悴的看着活蹦乱跳的兵兵,哭的心都有:甘地啊甘地,我知道你不合作,但声音暴力也算暴力吧?咱们虽不是同根生,你也别相煎太急了不是?哥脾气向来是不好的,而且我最恨人家打扰我睡觉——“噗嗤”,兵兵把一坨小屎拉在地板上,自顾自的晃悠走了,走着走着小脚还打个滑作势欲跌,跟赵本山似的。我一边擦屎一边念叨:你有什么啊你,你的那套哥已经整明白了,我自昂头向天叫,叫完我就去睡觉,睡醒以后我还叫,是不是?有能耐你整点高难度的啊——“biu”,丫又尿了。
其实兵兵还是很可爱的,特别是吃饱了以后,往地上一蜷,睡的像只小猫,还吧唧嘴。我一看就忍不住抱起来:“给哥揉揉,揉揉。”它一瞪眼,又来一声:嗷呜~~~~~~~~


怎么样?有点不可一世的气派吧?和它老哥一个毛病!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