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2008-05-21

    杂谈两则 - [文艺随想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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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 一缕发

         在英文期刊上翻到一篇关于基因技术的文章,讲一科学家花了小半辈子潜心研究从头发中提取DNA细胞并用于其他器官的再生的鸟事,突然呆了一下,想起古人常说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。”可不是,古人对于身体以及附属物可是非常之看重的,所谓理发,是清代后才有的营生,也是“留发不留头,留头不留发”的折腾了好些年才被勉强接受。
         古人相信头发、精血、齿甲皆包含着人的魂魄,正如现代人相信DNA暗含了破解人类秘密的密码一样,这一生万物的朴素哲学思想和当代科学居然有异曲同工之秒。幼时读三国,曹操马踏良田,割发代头以正军纪,我心想,这老小子可滑头的紧,这么就糊弄了?后来才解其中缘由。《红楼梦》第七十七回晴雯将卒,脱了亵衣绞下指甲交给宝玉,那可是说,虽然咱们没有XX,但这么一来,我可就是你的人了。不怕您笑话,当年读大学时有位姑娘把长发削成了齐耳,把剪下的一缕秀发用头绳扎了送给我,我只是有些新奇,并没太往心里去。因为我这丢三落四的毛病,奔波之间那芳心就不见踪影了。现在想来,无论如何是轻慢了人家,甚为不安,在此道声得罪。
         不过丢了也好,省得哪天被女友翻出来一阵骇异,又是祸事一端。

         酩酊时分
         夏天悄着脚就爬过来了,早上起床似乎容易了些,不过总感觉生理低潮,上课也愈加困顿了。有本新书叫做《被窝是青春的坟墓》,那样俨然是挺幸福的,咱们的青春是苦点,不能大模大样的酣眠,打瞌睡也得有个讲究,莫要恼了先生。课堂之上,如何坐姿,怎生表情,如何充分利用前面同学的脑袋和手头的书本文具做好掩护,还真是一门功夫。
         虽然我大学入学当年第一个因为打瞌睡而写检讨,最后还是修成了正果,在全班评出的四大睡神中占得“东方不醒”一席。曾经有多次吃完早饭刚到教室后就开始趴下,日升月落晨钟暮鼓一律不予理会,直到开饭的铃声响起我才条件反射的抬头,擦干唇角的口水,揉揉酸麻的小臂,活动一下脖颈,摇摇晃晃的奔向食堂。我大部分教材都是毛边的,页面上布满来路不明的渍痕。当然了,“任我睡”和“李寻梦”比我还狠,前者睡的实在是人神共愤欺师灭组了,差点被退了学。最值得一提的还是“西门吹泡”,有一次自习课睡的全班集体围观,惊为天人:那小子头歪在桌边上嘴撇半豁,口水如蚕丝般粘凝着一直挂到地上,晶莹剔透,衍衍欲滴。
         上大学怎么能不游手好闲呢?原来还担心有些该学的东西没有学,工作之后才发现真是瞎操心,学的和用的完全是两码事。不过不上课不等于不学习不思考,瞌睡打完了还是应该做点事情地,不然拿什么本事养活自己呢?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曛·无心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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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送青丝不如送青菜。类似中学小女生送小仙人球盆景给心爱男生,“仙人”的下场自然是小命呜呼哀哉。
    谁家小谁回复桑间说:
    你家后院肯定养满了仙人球。。。
    2008-05-23 17:37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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